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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个回忆录
*伪骨OE
*有车慎入
*以前的长篇改的短篇
*结尾的引用来自《近似孤独》的明信片
*改了一天改不动了,我没感觉了
-----正文-----
我叫方思远。我爱过一个人。
二十年如弹指一瞬,不值一提。窗外依稀有光照进来,微凉的清晨像极了我这一生。
我还在呼吸。
第一次见到许洛礼时我九岁,他怯生生地看着我,尽管害怕还是喊了我哥哥,这让我在日后的数十年里都一直坚信着他是个温柔腼腆的好孩子。
长大后的许洛礼高大而俊朗,高高瘦瘦,肌肉线条流畅,身材很好,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小小的梨涡,很招小姑娘喜欢。而在他长大的这二十几年里,我由年少走向了老朽,刚过了三十岁生日的我已经显出了老态,竟已生出了白发。
没有逢过春的树,只能变成枯木。
二十年究竟代表什幺,我想不明白。只是幼年时那声怯生生的哥哥已经开始模糊。我不再意气风发,也不再有所期待。我想即使他能回头,我们也不会再也以后了。
许洛礼跟很多人在一起过,他似乎可以接受所有人,除了我。哪怕是我正儿八经跟他表了白,他也只当笑话听。那天我将攒了十余年的爱意和勇气摆在他面前,他愣了愣,但也只是愣了愣。他笑嘻嘻地搂过我,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:“哥你是不是大冒险输了?下次我帮你赢回来!”我垂下眉眼,沉默良久之后低低“嗯”了一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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